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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开展食品安全护幼行动 让“五毛食品”销声匿迹
发布时间:2018-05-23 18:05:08    点击量:108

学校校园及周边是青少年成才成长的重要场所,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身心健康。

  近日,河南省食安办向全省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方案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综治办、教育、公安、住建、工商等单位,群策群力保障学生食品安全,让“护幼行动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。

  据悉,此次护幼行动整治的区域为河南省中小学校园(含托幼机构)及周边(校门外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);整治的对象为学校食堂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园内的食品经营者、校园周边的小作坊、小经营店、小摊点及“小饭桌”等校外托管机构及无证幼儿园;整治的主要品种为“五毛食品(单价为5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、辣条、豆制品、肉制品、水产制品、膨化食品、糖果、饮料等小食品)”。

  护幼行动措施包括4个方面:一是加强监督管理,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;二是加强宣传教育,中小学校要将食品安全、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;三是加强社会共治,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单位“透明厨房”建设,推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;四是加强信息公开,各校的自查自纠报告要在本校食品安全宣传栏醒目位置予以公示。

  方案发出了“三个全覆盖”和“三个100%”的号令,即该省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、问题整改全覆盖、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;做到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%、违法食品摊点取缔率100%、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%。全省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,采用日常检查、随机抽查、飞行检查、监督抽检等手段,在清理无证无照、落实主体责任、规范生产经营、严惩违法行为等4个方面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行动。

  清理无证无照 全面清查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,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。加大对无证幼儿园和“小饭桌”等校外托管机构的排查整治力度,按照“准入一批、整改一批、取缔一批”的原则,督促推动其依法依证经营,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要依法取缔。

  落实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、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、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等;检查校内食堂、校外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、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等。

  规范生产经营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食堂、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应设施设备、工艺流程、食品安全专业技术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;是否严格落实购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贮存加工、食品添加剂管理,餐饮具清洗消毒、用水卫生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;校外周边的“三小”是否严格遵守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》。

  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、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、滥用添加剂、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;严厉打击经营售卖来源不明、标识不清、“三无”(无厂名、无厂址、无生产日期)、无中文标识、超过保质期、腐败变质及不按照产品标识贮存条件保存低温食品等违法行为;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,尤其是生产“五毛食品”的“黑窝点”“黑作坊”。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者案件,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,追查涉案产品销售流向,捣毁生产源头,切断非法生产经营利益链条。

  方案还强调,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考核督导力度,采取“回头看”、暗查暗访、专项督查督导等形式巩固整治效果,防止问题回潮反弹;其次,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宣传报道,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;再次,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,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及时拨打12331投诉热线或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,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。